香港证监会: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应在 2 月 29 日前提交牌照申请,否则须于 5 月 31 日前结束在港业务

2024年2月28日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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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inCatcher 消息,据香港证监会官方网站披露,在香港营运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如没有在 2024 年 2 月 29 日或之前向证监会提交牌照申请,将必须在 2024 年 5 月 31 日或之前结束其在香港的业务。 使用这些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投资者应及早作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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