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與美 SEC 均反對第三方實體“Eeon”介入雙方訴訟案
ChainCatcher 消息,据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稱,被告幣安和原告美國 SEC均反對第三方實體"Eeon"介入訴訟的請求,因為它未能根據法律達成干預的要求。
幣安給出了三個理由來駁回 Eeon 的請求:沒有得到 SEC 的同意、未能確定自己是真正的利益相關方、未能滿足法律規定的干預要求。此外,Eeon 的反訴指控含糊不清,與訴訟無關。
SEC 辯稱,Eeon 的訴訟理由未能在聯邦法院獲得支持。SEC 要求法院駁回請願,因為《交易法》禁止私人訴訟人干預,參與不會影響訴訟,因為其主張與被告的論點相匹配,並且不符合干預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