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nCatcher 消息,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已完成比特幣 ETF 規則制定,新規將於 10 月 16 日生效,比特幣被列入首階段合資格資產。
根據規則,相關基金每個會計年度的平均淨敞口須至少達到淨資產價值的 80%,托管機構須獲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許可,基金份額僅可在泰國證券交易所交易,證券公司不得提供保證金融資。泰國共同基金和私募基金將獲准投資於當地上市的加密貨幣 ETF,但初期禁止發行及提供與海外加密貨幣 ETF 相關的存託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