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nCatcher 消息,美國區塊鏈協會表示,已就美國財政部擬議的《GENIUS 法案》第 3 條實施規則提交意見。該協會建議明確"數字資產服務提供商"的範圍,將自托管軟體、驗證者等基礎設施及僅交易自有資產的企業排除在外;對於參與非法發行穩定幣的刑事責任,應以實際知情並與發行方協調提供實質協助為前提。
協會還建議,交易平台可依據官方發行商名單和交易禁令判斷境外穩定幣合規性,並調整無許可協議中的用戶所在地認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