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央行將於 12 月 2 日起要求報送跨境加密用戶月末持倉
ChainCatcher 消息,据 Digital Asset 報導,韓國央行將於 12 月 2 日起要求虛擬資產轉移服務商,向外匯資訊系統按月報送自 2024 年 7 月 19 日以來曾向境外交易所、個人錢包等進行跨境加密資產轉移的用戶月末持倉,即使當月無跨境交易也須報送。
報告涵蓋持幣數量、韓元折算餘額及當月跨境流入、流出總額,休眠帳戶、已下架資產及質押資產亦在範圍內,須於次月 10 日 17:30 前提交。是否要求追溯提交制度實施前的跨境轉移交易記錄,尚未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