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現金買賣虛擬貨幣被大埔法院判刑,判罰數月有期徒刑並罰款
ChainCatcher 消息,据南方報業客戶端報導稱,近日大埔縣人民法院對一起現金買賣虛擬貨幣案作出宣判,以非法經營罪,判處主犯陳某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20000元;判處從犯李某毅有期徒刑六個月十天,並處罰金1000元;依法沒收贓款5101770元,上繳國庫。
據悉,2021年11月陳某做起現金買賣虛擬貨幣的業務,其向認識的幣圈散戶收購USDT 再倒賣給收購方,從中賺取差價。每次交易的牌價由收購方定價,收購方對比1個U幣的價錢和其他虛擬幣種當天牌價,計算出有賺的牌價。因每次交易都涉及到大量的現金,陳某怕被人搶劫便雇請李某毅以保鏢身份護送與散戶交易的現金。
法院審理後認為,陳某、李某毅利用買賣虛擬貨幣的形式變相買賣外匯,情節嚴重,業已構成非法經營罪。(來源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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