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邦法官已拒絕幣安律師就對 SEC 新聞稿言論進行譴責的請求
ChainCatcher 消息,主持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針對幣安、趙長鵬一案的聯邦法官拒絕了幣安律師就對監管機構在新聞稿中使用的語言進行譴責的請求。
幣安律師對 SEC 用來描述幣安涉嫌將客戶資產從交易所混合或轉移到"趙長鵬控制的投資工具"的措辭提出了質疑,法官則表示"雖然本案中的所有律師都應始終遵守其道德義務,但目前尚不清楚法院是否需要干預以重申這一點,或者法院是否有必要或適當的介入修改雙方新聞稿的措辭,目前還不清楚該機構迄今為止的公共關係努力是否會對本案的訴訟程序產生重大影響"。(來源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