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twise 高管:虧損的內幕交易在美國證券法下或不構成違法
ChainCatcher 消息,Bitwise 高管 Jeff Park 發文指出,在美國證券法框架下,內幕交易導致虧損的情況在技術層面不構成違法。這是因為內幕交易作為證券欺詐行為,需要同時滿足責任、違約和損害賠償三個構成要素。
Jeff Park 解釋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內幕交易的界定主要基於《證券交易法》的反欺詐條款。由於內幕交易的本質是證券交易中的欺詐行為,若交易未能獲利,則無法證明對他人造成實際損害。這也解釋了為何內幕交易案件的民事處罰金額通常基於"獲得的利潤"或"避免的損失"的倍數計算。
此外,Jeff Park 還表示,對於 Meme 幣等加密資產,如不被認定為證券,則不適用內幕交易相關法規,而應從市場操縱或欺詐的角度進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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