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nCatcher 消息,太原市萬柏林區檢察院近日成功辦理一起利用虛擬貨幣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犯罪嫌疑人陳某、李某協助詐騙分子將 147 萬元現金通過 "現金 → 美金 → 泰達幣" 的方式轉移犯罪所得,法院採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分別判處二人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和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此案揭示了 "投資騙局 + 虛擬貨幣洗錢" 的新型犯罪手法,檢方已聯合相關單位開展反詐宣傳,提醒公眾警惕此類隱蔽性強的跨境資金轉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