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例 CRS 刑事定罪,CRS 2 將加密資產納入強制申報
ChainCatcher 消息,財新網刊文稱,一名私人銀行客戶因在 CRS 申報中故意提供虛假信息,被判處即時監禁 6 個月並處罰款 50 萬港元,成為香港首例因違反 CRS 規則而被刑事定罪的案件。
CRS 2 是對 OECD《共同申報準則》的修訂及《加密資產報告框架》(CARF)的統稱,其框架已於 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2026 年 3 月 27 日,香港政府刊憲發布《2026 年稅務(修訂)(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條例草案》,4 月 1 日提交立法會首讀,預計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標誌著香港進入 CRS 2 本地立法落地的快車道。
CRS 2 將加密貨幣明確納入強制申報範圍,連同穩定幣、加密衍生品、部分 NFT、央行數字貨幣及特定電子貨幣產品,全部在列。加密交易平台、托管機構及相關基金均需履行 KYC 義務並向稅務部門報送信息,企圖以加密資產隱匿財富的路徑,正在被系統性地封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