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擬對老虎、富途、長橋依法嚴厲處罰,沒收境內外相關主體全部違法所得
ChainCatcher 消息,證監會依法對 TigerBrokers(NZ)Limited、富途證券國際(香港)有限公司、長橋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境內外相關主體在境內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等行為立案調查並作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
據告示內容,老虎、富途、長橋境內外相關主體未經我會核准,未取得經營證券經紀業務許可、經營證券融資融券業務許可,在境內開展證券交易行銷推廣、處理交易指令等相關證券業務服務並獲取相關收益,違反了《證券法》第一百二十條的規定,構成非法經營證券業務。
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一百三十六條、《期貨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我會擬決定沒收老虎、富途、長橋境內外相關主體全部違法所得,並依法嚴厲處罰。擬對當事人實施的行政處罰,當事人享有陳述、申辯及要求聽證的權利,我會將充分聽取當事人意見後,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