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島一男子「助熟人註冊錢包」時盜取其 107 枚 BTC,被判盜竊罪判處 10 年 9 個月
ChainCatcher 消息,中國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區檢察院近日辦理一起比特幣盜竊案。被告人張某某在協助熟人註冊虛擬貨幣錢包時獲取助記詞,後分多次轉走 107 枚 BTC,按當前市場價格折合人民幣超 5000 萬元。張某某辯稱其行為是"保護性接管",但檢方查明其將被盜 BTC 經多個交易平台轉移並兌換為人民幣 66 萬餘元。李滄區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 10 年 9 個月,並處罰金 10 萬元;二審維持原判。
報導稱,本案承辦檢察官嚴格依據法律與司法政策,深入研判後認為,我國監管政策雖否定虛擬貨幣的法定貨幣地位,但並未否定其財產屬性,亦未禁止公民合法持有與流轉。比特幣需投入算力、資金等成本獲取,具有經濟價值;權利人可通過私鑰、助記詞實現排他性支配與管控,符合刑法中"財物"的核心特徵,能夠成為盜竊罪的犯罪對象。在數額認定上,因虛擬貨幣無官方定價,李滄區檢察院摒棄市價估算,以實際銷赃所得 66 萬餘元作為盜竊數額,實現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罪責刑相統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