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nCatcher 消息,俄羅斯央行發布監管草案,擬將數字貨幣納入金融市場專業參與者計算資本充足率等審慎監管指標的資產範圍,適用於經紀商、資產管理公司、外匯交易商及加密貨幣兌換商等機構。
草案規定,相關機構在計算自有資金時僅可計入獲准在交易所流通的加密貨幣,其價值不得超過納入計算資產總額的 25%,且須由加密托管機構登記保管。俄央行表示,此舉旨在將加密資產風險納入資本監管,增強金融中介機構財務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