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inhood 首席執行官稱發行人不應否決代幣化股票
ChainCatcher 消息,Robinhood CEO Vlad Tenev 表示,公司不應擁有對代幣化股票產品的否決權,前提是這些產品不改變股東權利、發行人義務或公司官方股票登記簿。
Tenev 在 X 平台發文稱,發行人是否應參與取決於代幣化產品是否改變標的股票附帶的權利,或是否為公司及其過戶代理人創造新的義務。如果確實如此,發行人應當參與;但如果產品創建的是持有或參照可自由轉讓股份的獨立金融工具,且不改變發行人的權利、義務或股東名冊,則無需發行人同意。
Tenev 表示,Robinhood Stock Tokens 采用第三方結構,由獨立發行的工具以 1:1 比例由標的股票背書,為用戶提供股票和 ETF 的經濟敞口,而不改變發行人的股權結構或股票附帶權利。他說:"上鏈不應賦予發行人在鏈下從未擁有的否決權。"此前,AMC 娛樂 CEO Adam Aron 於 9 月 4 日批評 Robinhood 的代幣化股票產品,稱 AMC 與這些產品無關聯,並將要求證券法律顧問對其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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