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羅里達州支付穩定幣監管規則即日起生效
ChainCatcher 消息,美國佛羅里達州支付穩定幣監管框架核心條款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
根據該州《2026 年第 176 章》法案,在該州從事合格支付穩定幣發行人業務原則上須獲許可或符合豁免條件;合格發行人須維持至少 1:1 可識別儲備,儲備範圍包括現金、美聯儲帳戶資金、符合條件的銀行存款、剩餘期限不超過 93 天的美國國債及符合條件的政府貨幣市場基金等,並須公開贖回政策、按月披露儲備構成,接受註冊會計師月度檢查並由 CEO、CFO 認證。
州級發行人支付穩定幣總發行量若達到 100 億美元,除非獲得聯邦豁免,否則須在 360 天內轉入相應聯邦監管框架,或暫停新增發行直至規模重新降至門檻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