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江帆建議:涉案虛擬貨幣處置制度亟待完善
ChainCatcher 消息,全國人大代表江帆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時,建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條款,進一步完善涉案虛擬貨幣處置制度。江帆表示,由於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定性為非法金融活動,我國當前並無涉案虛擬貨幣的具體處置規範性文件,涉案虛擬貨幣的處置主體、處置方式、處置流程等尚未明確規定,對此,江帆建議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修改為: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虛擬貨幣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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