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 SEC 提議允許散戶交易受監管的海外加密衍生品
ChainCatcher 消息,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議允許中介機構為散戶投資者提供部分在海外交易的數位資產衍生品。根據提案,符合條件的產品需與泰國本土交易的加密衍生品相似,包括標的資產、期限、槓桿及結算方式等方面。同時,這些產品必須在採用中央對手方清算、且由屬於特定國際監管或交易所組織的監管機構監督的交易所上交易。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加密衍生品將僅面向機構投資者開放。泰國 SEC 表示,機構投資者更有能力評估和管理複雜且高風險的產品。現行規則僅允許中介機構在海外衍生品與本土交易產品相似時,為散戶和高淨值客戶提供相關投資服務,而海外加密衍生品因結構和風險水平各異,需要制定針對性規則。
此次諮詢是泰國將加密相關產品納入受監管資本市場的最新舉措。泰國 SEC 已於 3 月 5 日發布通知,正式將加密貨幣和數位代幣指定為允許的衍生品標的,並正與泰國期貨交易所討論潛在合約規格。該諮詢將持續至 9 月 30 日,泰國 SEC 尚未公布擬議修訂的實施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