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更新加密 FAQ,代幣回購與網絡升級不必然構成證券
ChainCatcher 消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公司金融部於週五更新加密資產常見問題解答文件,明確代幣回購、網絡升級與行銷宣傳不會自動使加密資產成為證券。該部門稱,對一個已正常運作的加密網絡宣布回購計劃,本身不會使相關代幣構成投資合同;但對於尚未運作的網絡,若發行方將回購宣傳為持有者回報來源,則不必然適用這一結論。
針對加密項目上線後持續開發的問題,該文件指出,一旦加密系統已經運作,用於保護、維護、改進或增強該系統及其功能、或促進網絡效應的服務,不屬於豪威測試所指的管理性努力。行銷網絡的現有用途一般也不會產生盈利預期,涉及未來功能的陳述同樣如此,前提是不宣傳獲利可能。文件重申,具體判斷仍高度取決於每個案例的實際情況。
該文件以 SEC 今年 3 月發布的證券法適用於加密資產的解釋性文件為基礎,出台之際 Clarity Act 數週前未能在參議院推進,監管機構繼續依據現行法律開展工作。此外,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週四也更新其加密常見問題解答,稱期貨公司與清算所可將客戶資金投資於此前已獲允許資產的代幣化版本,前提是滿足投資與托管要求;受監管公司可使用區塊鏈進行記錄保存,但必須能在區塊鏈或其區塊瀏覽器無法運行時提供相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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